Aidit112-2示範學生執行紀錄

修業明細

5 個類別

畢業最低 128 學分,可採計 88、修課中 0、未修 40。

類別應修已修修課中未修判定與依據
全人教育核心課程82—6
未修 6 學分
基本能力課程1212—0
已完成
通識涵養課程128—4
未修 4 學分三大通識領域
院系必修課程6452—12
未修 12 學分
選修課程3214—18
未修 18 學分
系統如何判定
版本綁定 畢業條件依學籍入學學年(111)綁定對應版本的課程規劃表。本筆紀錄之學籍入學學年與實際入學學年一致,版本判定無疑義;兩者不同時(轉系、轉學、復學),系統停止判定並轉由人工確認。
學分歸屬 一門課同時符合多個類別時,系統以指派問題求最小未修學分, 並以固定決勝規則(應修學分較大者優先、課程依學年學期課號升冪)確保同一份資料每次得到相同結果。
超修 超出應修學分的部分計入修得總學分,但依學則不得流用至其他類別, 也不會折抵任何類別的未修學分。
  • 體育(四學期)通過
  • 資訊學科學習能力檢測待確認
  • 英文能力(CEF B2)待確認
  • 英語授課專業課程 3 學分未修成績單上還沒有本院開設的英語授課專業課程。
  • 程式語言機測待確認
  •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通過
  • 導師時間待確認

僅供修業規劃參考,不作為畢業資格證明。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資料與隱私